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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第2章 汉撒商人

经济类作品

  当经营工商业的意志和自由精神在意大利已经有了充分发展,已经越织了阿尔卑斯山脉,弥漫于日耳曼,设在北海沿岸一带树立起了新的基础时,意大利各城市最伟大的解放者亨利一世就开始发动建立新城市,一方面扩大古罗马属地旧址和他直辖领土中原有的那些旧城市。

  亨利一世和他的后继者,正同后来的法guo和英guoguo王一样,都把城市看作是能抵消贵族政治的势力的最强大的力量,是guo家最大的财源,是guo防的新基地。这些城市,由于与意大利各城市有商业关系,由于对意大利生产事业的竞争以及它们自己所享有的自由制度,因此获得了迅速发展,不久就实现了高度繁荣与文化。和平相chu的同胞生活形成了在艺术上、工业上的进取精神,也产生了在财富上、事业上争取成就、出人头地的热烈愿望。物质财富的增进,反织来又激起了在提高文化、改善政治状况上的努力。

  北日耳曼沿海城市是强盛的,具有朝气勃勃的自由精神,欣欣向荣的生产事业,但不免要受到由陆上与海上来的盗贼的袭击,因此感到有进一步相互团结以谋共同防御的必要。1241年,汉堡和律贝克(lubeck)两个城市就在这样目标下缔结了同盟关系,以后参与这个同盟的陆续增加,到了那个世纪将近结束的时候,所有沿波罗的海与北海,也就是奥得河、易北河、威悉河以及来因河一带比较重要的城市,都已加入(当时加入这个同盟的共有八十五个城市)。这个联合机构取名“汉撒”(hansa),在低地德语中,它的舍意就是联合。

  汉撒同盟成立以后,人们很快就看到由此形成的团结力量对个人事业会带来多大的利益,因此立即制定了一个商业政策,从而实现了在一定程度上的前所未有的商业繁荣。他们并认识到任何强大力量要想创立并保持广大的海外贸易,必须具有保卫这个贸易的手段,于是创立了强大海军;他们又进一步认识到,任何guo家海军力量的强弱程度是按照它的商船与渔业规模的大小为比例的,这就促使他们制定了一个法令,凡是属于汉撒同盟的货物应严格限制用汉撒船舶装运,并建立了大规模的海上渔业。汉撒同盟的航海法以威尼斯的先例为蓝本,而英guo的航海条例却是从汉撒同盟那里学来的。

  英guo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只是对先行于它的那些海上优势掌握者的一种模仿。然而当英guo长期议会制定航海条例时,却认为是一个创举。亚当·斯密在他对这个条例的评论中,关于类似的限制在当时的几世纪以前在不同场合已试行过多次这一点,似乎并无所知,或者是避而不谈的。英guo议会曾于1461年提出该项建议,被亨利六世拒绝,随后詹姆士一世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又被议会拒绝;实际上在这两个建议很久以前(在1381年)理查德二世就曾施行过这类限制措施,不过施行以后不久即告失效,渐成陈迹。显然,那时这个guo家关于这类法令的执行,时机还没有成熟。有些guo家自己感到极宜于发展工商业,在这方面前途大有可为,以这类guo家而言,航海法令缔同有关保护本guo生产事业的别的措施一样,是必不可少的。例如美guo,远在它完全获得独立以前,就因詹姆士·麦狄孙的建议,对外guo船舶运输实行限制政策,由此取得的效果(在下面的一章里将提到),决不亚于英guo在一百五十年前在同样政策下所取得的效果。

  北欧各guo对于与汉撒商人发生贸易关系时所获得的利益,具有深刻印象。通过这类贸易活动,不但使它们本地区内剩余产品获得了出路,不但可以用来换取比它们本guo所产的好得多的制成品,而且通过进出口税收,还可以使guo库充裕;它们的人民原来是偏于怠惰、放荡的,由此学会了刻苦耐劳的习惯。因此当汉撒商人在它们的guo土上设立guo外商业代理chu时,它们就认为是好运临头,尽量给与各种方便和利益、竭力表示欢迎。英guoguo王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英guo的商业(休谟说)以前完全掌握在外guo人尤其是:“东方人”的手里,亨利三世特为这些东方人设立了一个机构,给以特别待遇,所有别的外商须受到的限制以及应纳的进口税,他们一概免除。那个时候英guo人对于商业还完全没有经验,因此从爱德华二世起,汉撒商人就在“天秤商人”(merchants of the steelyyard)的称号下垄断了这个王guo的全部对外贸易。他们经营商业时完全使用他们自己的商船,因此那时英guo的航运业陷于极度衰落状态。

  有些德guo的也就是来自科隆的商人。与英guo有了长期商业关系以后,终于在125o年接受了英王的邀请,在伦敦设立了一个guo外商业代理chu,定名为“天秤”(the steelyard)。这个机构名盛一时,最初在促进英guo文化与生产事业方面具有极大势力,但是后来引起了英guo人的猜忌,从它成立起直到最后解散止计三百七十五年的过程中,充满了热烈的、历久不衰的冲突和斗争。

  英guo从前与汉撒同盟之间的关系,正与后来波兰与荷兰之间以及德guo与英guo之间的关系相类似;英guo输出的是羊毛、锡、皮革、nai油、其他矿产品和农产品,换来的是制成品。汉撒商人将从英guo和北欧各guo取得的原料品运到他们在布鲁日的机构(成立于1252年),在那里用来交换比利时产的织物和其他制成品以及来自意大利的东方产品和制成品,然后再把它们运回沿北海各guo

  1272年,汉撒商人在俄guo的诸夫戈罗德设立了第三个代理chu,在这里他们所取得的是毛皮、亚麻、大麻和其他原料、换出的是制成品。同年又在挪威的卑尔根设立了第四个代理chu,主要从事于渔业以及鲸油和渔产品贸易。

  任何时期、任何guo家的经验所教导我们的是:guo家如果还chu于未开化状态,就可以从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贸易中获得巨大利益,就可以为它的猎场、牧场、森林及农业中的产物,总之所有各种原料品,谋得出路,就可以换得更好的yi着材料、机器、各种用具以及贵金属——主要的流通媒介。因此这些guo家在开头时对于自由贸易总是拥护的。但是经验也告诉我们,就是这些guo家,当它们在文化上、生产事业上有了进一步发展时,对于这样一种贸易制度就不怎样看得上眼了,最后就认为这是在它们继续前进道路上的一个障碍。英guo与汉撒商人的商业关系情况就是这样的。当汉撒商人的代理chu“天秤”建立还不满一百年的时候,爱德华三世就有了这样的念头,认为一个guo家不应该只是输出羊毛、输入毛织品,应该可以干些比这个更加有用、更加有利的事。于是他积极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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