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自由”——《独立宣言》中的这两个词的确切意思是什么,它们所表达的理想能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平等与自由是相互一致的,还是相互抵触的,有关这些问题的争论,早在《独立宣言》之前,就已对美
历史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寻求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形成了知识界的舆论,导致了血腥的战争,造成了经济和政治
制上的巨大改变。寻求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将继续是我们政治辩论的主要内容。它将象影响我们的过去一样,影响我们的未来。
在共和
建
伊始的年代,平等指的是在上帝面前的平等;自由指的是决定个人命运的自由。《独立宣言》和奴隶制之间明显的冲突占据了舞台的中心。南北战争最后解决了这场冲突。辩论于是转到另一个高度。平等越来越被解释为“机会均等”,即每个人应该凭自己的能力追求自己的目标,谁也不应受到专制障碍的阻挠。对于大多数美
公民来说这仍然是平等的主要含义。
无论是上帝面前的平等还是机会均等,都同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不存在任何冲突。恰恰相反,平等和自由是同一个基本价值概念——即应该把每个人看作是目的本身——的两个方面。
最近几十年来,平等这个词在美
开始具有一种同上述两种解释很不相同的含义,即结果均等。每个人应享有同等
平的生活或收入,而且应该结束竞争。结果均等显然是与自由相抵触的。努力推进这种均等,是造成政府越来越大并使我们的自由受到限制的主要原因。
当托马斯·杰斐逊在三十三岁上写下《人人生而平等》时,他和他的同时代的人们并没有就字面上的含义来理解这些词。他们并不认为“人”——或者我们今天所说的“个人”——在身
特征、情绪反应、技艺和知识上是平等的。托马斯·杰斐逊本人就是出类拔萃的人。在二十六岁那年,他设计了坐落在蒙提塞洛(意大利语意为“小山”)的漂亮房子,
自监督建造,据说还自己动手。在他的一生中,他曾经是发明家、学者、作家、政治家、弗吉尼亚州州长、美
总统、驻法
大使和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人——总之,我们不能说他是一个普通的人。
杰斐逊和他的同时代的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可以从《独立宣言》的下一段话中看出:“造物主赋予人们以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的价值。他有不可转让的权利,任何人不能侵犯。他有权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应简单地被当作达到他人目的的工具。“自由”是平等定义的一部分。并不与平等相冲突。
上帝面前的平等——人身平等①——之所以重要,正是因为人不是个个一样的。他们的不同价值观、不同爱好、不同能力使他们想过很不相同的生活。人身平等要求尊重他们这样做的权利,而不是强迫他们接受他人的价值观或判断。杰斐逊毫不怀疑,某些人优于另一些人,也不怀疑杰出人物的存在。但这并不赋予他们统治别人的权利。
①参看j.r.波尔:《美
历史上对平等的追求》(伯克利和洛杉矾: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78年),第51-58页。
如果说杰出人物集团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那么,任何其他集团,即便在人口中占大多数,也不拥有这种权利。每个人应该是他自己的统治者,只要他不去干涉别人同样的权利。建立政府是为了保护这种权利,使其不受其它公民或外界的威胁,而不是让多数人毫无约束地统治其他人。
杰斐逊希望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他生前取得的三项成就:一、在他任州长时,弗吉尼亚州通过了宗教自由法(该法是旨在保护少数人不受多数人统治的“美
权利法案”的前身),二、起草《独立宣言》,三、创办弗吉尼亚大学。由杰斐逊的同时代人起草的美
宪法,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强大的全
政府,以保卫
家,提高全
人民的福利,但同时要严格限制它的权力,以保护每一个公民和各州政府不受全
政府的支配。统治民主,是指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府活动,显然不是指政治上由多数人实行统治。
著名的法
政治哲学家和社会学家a.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对美
作了长期访问后,写了一本不朽的著作,名叫《美
的民主》。他在书中认为美
的突出特征是平等,而不是多数人统治。他写道:
“在美
,贵族政治因素从一开始就是微弱的。即使它们尚未被完全肃清,它们现在也已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很难再对事态产生任何影响。相反,民主原则却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以及各项法律的制定而得到极大的加强,该原则不仅压倒了其他一切原则,而且成了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葯。在美
,没有哪个家族或公司能够发号施令。……
因而,美
社会展示了最为奇特的现象。那里的人们看上去在财富和智力上,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力量上,比世界上任何其他
家的人或任何有文字可考的古人,都享有更大的平等。”①
托克维尔对他的所见所闻大加赞美,但他并不是盲目的吹捧者,他担心民主搞得过火,会败坏人们的德行。他写道:“有……一种大丈夫气概的合法的要求平等的热情,激励人们追求权力和荣誉。这种热情会把卑微者提升到伟大人物的行列;但是,在人类的心灵中也有一种对平等的卑劣憎恶,它驱使弱者将强者降低到与他们相同的
平,使人们宁可要奴隶制下的平等,也不要自由下的不平等。”②
①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美
的民主》,两卷本,第2版,亨利·里夫译,法朗西斯·鲍温编(波土顿:出版者约翰·阿林,1863年),第1卷,第66-67页。(法文第1版出版于1835年。)
②同上;第67-68页。
最近几十年中,美
民主
成了加强政府权力的首要工具,而在杰斐逊和许多他的同时代人的眼中,政府权力是对民主的最大威胁。这是字义变化的惊人证据。民主
是以促进“平等”的名义增加政府的权力的,而这种“平等”的概念,同杰斐逊认为与自由等同和托克维尔认为与民主等同的平等的概念,几乎截然相反。
当然,开
元勋的实践并不总是符合他们所宣扬的理论。最明显的言行不一,表现在奴隶制问题上。托马斯·杰斐逊直到他死的那一天,即1826年7月4日,还拥有奴隶。他生前一再表示对奴隶制痛心疾首,他在笔记和通信中,都提过消灭奴隶制的计划,但他从未公开提出任何这种计划,也没有在竞选中反对过奴隶制。
自由选择:个人声明第五章 天生平等未完,请进入下一小节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