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混杂的情状——在前几章[**],我们已经论述过·简·单·的·情·状,并且在重[**]的观念方面,举了[**]些例证,指明它们有什么本质,并且我们怎样得到它们。现在我们可以[**][**]步来考察所谓·混·杂·的·情·状。我们所说的义务、酩醉、谎言等等,都是所谓复杂的观念。这些观念因为是由各种差异的简单观念所形成的,所以我[**]它们[**]混杂的情状,以别于那些由同类的简单观念所形成的较简单的情状。这些混杂的情状,亦是由简单观念集合成的,那些简单观念,我们并不能认它们是恒久存在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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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原因,正文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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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相当的名称。
7 语言是可以变化的——由此我们亦可以看到,各种语言为什么经常变化,采用了新的名词,而抛弃了旧的名词。习俗和意见变化以后,引起了新的观念组合;这些组合既是日常想到,日常谈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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