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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解论》第6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

洛克作品

  1 要研究知识必须研究文字——要想得到明白而清晰的知识,最好的、最妥当的方法,本来应该是只考察和判断观念自身,而把它们底名称撇开。但是世人既普遍地应用文字来表示观念,因此,我想这种做法是不常为人所实行的。人人都可以看到,一般人们即在自己心脑中推论和思想时,亦要应用文字来代替观念本身;而且那些观念如果系复杂的,如果系由许多简单观念集合成的,则更有这种现象。因为这种缘故,文字和命题底考察,就成了认识论中一个必需的部分,因此,我们如不能解释前者,则讲其后者来,亦是不易理解的。

  2 概括的真理只有在口头的命题中才可以了解——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不是特殊的就是概括的真理。不论在特殊的真理方面,我们是什么样的,而普遍的真理(这是人所最愿追求的)若不借文字来存想,若不表示于文字中,则它便不能为人所知晓,不易为人所了解。因此,在考察我们底知识时,我们应当考察考察普遍命题底真理和确实xing

  3 确实xing有两层,一层属于真理,一层属于知识——不过名词底含糊,则更能引起危险来,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为避免错误起见,应该知道,确实xing原有两层,就是,一层是属于真理方面的,一层是属于知识方面的。各种文字如果在形成命题之后。能精确地,如实地,表示出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这就叫做真理方面的确实xing。至于我们如果按照命题中所表示的样子,来认知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那就是知识方面的确实xing。我们叫这为“认识那个命题底真理”。

  4 在任何命题中,我们如果不知道所提到的各个物种属本质,则那个命题不能说是真实的——我们如果不知道各个名词所表示的物种有什么精确的界限和范围,则我们便不能确知由这些名词所组成的命题底真理。因为这种缘故,我们必须知道每一个物种底本质,因为本质正是组成物种,范围物种的。在一切简单的观念和情状方面,这是容易做到的。因为在这些方面,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既是同一的,因此,概括名词所代表的那个抽象观念就是物种底唯一本质和界限。

  因此,我们就可以确知各个物种所及的范围,或各个名词下所包括的事物;而且我们分明知道,只有这些事物和那个名词所表示的观念精确地相似,再没有别的。不过在各种实ti方面,能形成,能决定,能范围各个物种的,只有实在的本质,而且那种本质是和名义的本质有别的,因此,在这方面概括名词底范围是很不确定的,因为我们既然不知道这个实在的本质,则我们便不知道,什么是那个物种,什么不是那个物种。因此,我们亦就不知道,它确乎有某种xing质,确乎无某种xing质。就如在提说一个人,或黄金,或其他任何自然物ti时,我们如果以为那个物种底形成是由于自然有规则地给了那个物种从一种精确的,实在的本质,则我们便不能确知在这个物种方面所形成的肯定命题或否定命题是否是真的。因为人或黄金在这种意义下如果是表示实在本质所形成的物种,而不是表示说者心中的复杂观念,则它所表示的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这些物种底范围是完全不能知道,不能决定的,因此,我们便不能确说,一切人是有理xing的,一切金是黄的。但是人们如果固守名义的本质,以它为各个物种底界限,而且他们在应用概括的名词时,亦以构成那个抽象观念的各种特殊的事物为限,则他们便不至有错认各物种范围的危险,而且亦会因此确知任何命题是正确的或非正确的。

  我所以用这种经院派的说法,来解释各种命题底这种不确定xing,并且在解释时应用了本质和物种等名称,乃是故意要指示出一般人思想底荒谬和不通,因为我们委实不应当认本质是实在的东西,而非具有名称的一些抽象观念。所谓物种只是按照一些抽象的观念,把各种事物分开类,并且以概括的名词把它们表示出来,因此,我们如果假设物种不是这样的,我们就把真理纷乱了,并且使关于这些物种所形成的一切概括的命题不确定起来。不过各种事物,在未受了经院学问底熏陶的人手里,虽然可以得到较适当,较明白的研究,可是在欧陆上这种学问既然风行已久,而且许多人们在受了这种学问底习染以后,心中又发生了牢不可拔的错误的“本质意念”或“物种意念”,因此,我们必须把这些意念找寻出来,铲除净尽,使人们得以运用那些能表示确实xing的文字。

  5 在实ti方面特别有这种情形——各种实ti底名称所表示的物种,我们如果以为是由我们所不知道的实在本质所组成的,则那些名称并不能传达确实xing于理解中;而且由这些名词所组成的概括的名词,我们亦并不能确知其真理。这个理由是很显然的。因为我们如果不知道,那个是黄金,那个不是黄金,则我们怎么能确知比种xing质或彼种xing质是在黄金中的呢?因为按照这个说法,所谓黄金只是具有这个本质的一种东西,可是我们既然不知道这种本质,因此,我们亦就不知道,它是在那里或不在那里;因此亦就不能确知世界上那一种物ti是契合于这种意义下的黄金的。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是否具有黄金所以成为黄金所依的那种东西,是否具有我们所观念不到的黄金底实在本质。这种情形正如一个盲人不能说出,三se堇底颜se是在那种花里或是不在那种花里一样,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三se堇底颜se是什么东西。而且假如我们能够(这是不可能的)确知,哪里有我们所不知道的那种实在本质,就是说,假如我们能够知道黄金底实在本质是在某个物ti中的,我们亦一样不能确知,这个xing质或那个xing质真是属于黄金的。因为我们既不知道什么是实在的本质,则不论那种假设的实在本质能组成什么物种,我们依然不知道这个xing质或那个xing质,这个观念或那个观念,是和那种实在的本质,有必然联系的。

  6 在实ti方面,并没有什么普遍命题底真理可以为我们所知道——在另一方面,我们所用的实ti名称如果只表示人心中的观念(自然应该如此),它们就可以有了明白确定的意义。可是它们仍然不能给我们构成多数我们所能确实信其为真的普遍命题。这并不是因为在于我们用它们时,不确知它们所表示的各种事物,乃是因为它们所表示的那些复杂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底集合ti,而那些简单的观念只同极少数别的观念有着明显的联系或矛盾。

  7 因为各种观念底共存关系是不易知道的——实ti类名称所表示的复杂观念都是各种xing质底集合ti,而那些xing质又被人认为是共存于所谓实ti的一种不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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