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金融
制改革的步伐
随着金融开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我
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目前获准在上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9家。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我
金融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我
营业
外资金融机构达158家,其中分行132家,合资银行7家,独资银行5家,外(合)资财务公司5家,保险公司8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1家;各类金融机构的代表
528家。我
已有24个城市被批准允许设立营业
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业务量也增长迅速,到去年底,其总资产为3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6.3%。去年年底,中
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目前,人行上海市分行等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和税收等综合配套政策。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不仅可以推动我
引进外资,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而且会带来先进的经营技术、管理手段和融资工具,加快我
金融业
际化进程,还有利于金融外贸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方面,中
人民银行去年开发完成了“在华外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增加了时序分析、指标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基本满足了当前对外资银行非现场监管的需要;同时,正式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了监管力度,去年,除对33家外
银行分行进行非现场稽核外,还对部分外资银行进行了现场稽核,并查
了从事违规盈利活动的代表
。据悉,今年,中
人民银行将在积极做好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为今后扩大试点范围做准备,并将逐步扩大
外保险机构和投资银行在华数量,同时,积极推动《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人民银行还将合理确定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加强与外
银行监管当局和
际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今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
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必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对防范金融风险已有所警觉
我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制过渡中,金融
制的市场化转变以及与
际金融市场的接轨,一方面带来金融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产生着风险,特别是在
制转变过程中的
制不健全、不完善,使我
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更易暴露。近几年随着我
金融市场的逐步扩大,人们已开始意识到,金融风险是经济活动中由资金筹措和运用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
因素所带来的。由于这些不确定
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因而风险因素也是客观存在的,而金融活动
于所有经济活动的中枢地位,金融风险的积聚就有可能演变为经济危机。它不但破坏一个
家乃至世界经济秩序,而且也会威胁一个
家或地区的社会稳定。墨西哥金融危机及近期发生的一些
家非法集资所引发的社会騒乱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至关重要的,应引起高度重视。
早在4月,
家
改委就邀请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里斯及西方知名经济专家对金融风险管理进行过专题
际研讨。与会的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中
金融风险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
制
风险,主要是指由于
制转轨中,制度不健全,市场不规范而存在的风险因素,是一种特殊
风险;二是主要金融活动领域存在的一般
风险,这一风险与市场经济
家的金融风险具有共
。并指出,我
金融风险的管理或防范主要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制转轨的步伐,深化金融
制改革,明确各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建立健全金融法规;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经常
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防范措施。
防止
际炒家侵入颁布外汇帐户管理新规定
为防止
际金融风暴和
际炒家侵入中
市场,中
人民银行加强外汇管理,日前发布并实施新的《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依据新规定,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
的外汇,今后将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但是外币
票的收支都必须用于说明书规定的用途。此外,中
境内机构和外
驻华机构一般将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帐户。个人及来华人员一般也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据《中
证券报》报道,根据规定,境内机构发行
票收入的外汇开立外币
票专户,其收入为外币
票发行收入,支出用于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招
说明书规定的用途;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
的外汇开立的外汇帐户,其收入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买卖
票收入的外汇和境外汇入或携入的外汇,支出用于买卖
票。规定提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
的外汇开立b
帐户,须持境外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或境外个人身份证明直接到证券公司开户,该帐户内的资金不得转换为人民币使用。其他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内资金转换为人民币,应当报外汇局批准。规定还指出,对于个人及来华人员超过等值1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现钞存取,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帐户。个人及来华人员一般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人行决定,本规定发布实施同时,中
人民银行1994年4月1日发布的《外汇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家外汇管理局1994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外汇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6月22日发布的《外债、外汇(转)贷款还本付息开立帐户
作规程》、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中
降低准备金利率,有利
企及经济发展
中
人民银行将在短期内公布调低准备金比率的消息,多名经济分析员表示,中
降低准备金率将令货币供应大幅上升,部分资金将由银行
系流至生产企业,将有利于
企及经济健康发展。香港《信报》报道,一名中
宏观经济分析员更指出,自从人行近期减息后,
有及商业银行存于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利率,高于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导致银行
系利率结构极不合理。准备金利率也势必下调,此举将有利于刺激银行的贷款积极
。市场预期准备金率将由13%降至10%,发展证券估计,以96年央行的准备金总额,按信用乘数5.9倍计算,货币供应可增加22346亿元(人民币,下同)至96年底,央行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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