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在《上海文学》上发表后,引起了社会各阶层人的广泛注意,对它优劣的评价争议甚大。《上海文学》编辑部叫我谈谈这篇小说写作的意图和经过。我想,一种葯品上市,总要在它的标签上注明主要成份、主治和用法用量之类,便于别人鉴定和选用;一篇作品发表之后,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倒也是作者的义务。不过,文学上常常有作者的主观意图和作品的客观效果相矛盾的情况,但愿我的说明不致影响大家对小说本身的公正评价。
我写《重逢》,是想用文学形象提请读者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应该怎样看待人们、特别是一代“红卫兵小将”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或罪过?
我开始想这个问题是一九七七年的下半年。那时我正在一个基层单位抓工作。当时,全
各地正开展大规模的清查“打砸抢者”的运动。在文化大革命中,有的人或出于阶级报复,或出于个人恩怨,或出于争权夺利的野心,使用耸人听闻的法西斯手段,将一些干部和群众打伤、打残、打死或逼死,策划和指挥打、砸、抢,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这伙人民愤很大,将他们清查出来,明正典刑,合
心,应民意,无不拍手称快。
可是,通过自己工作中的切身
会和所见所闻,我感到在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显然将清查“打砸枪者”的运动扩大化了。有一些群众,在文化大革命中,别人贴大字报,他们去抬浆糊桶;别人抄家,他们去帮助搬“果实”;别人开批斗会,他们也去义愤填膺地举拳头……现在呢?错了。即使当年自己喊打倒的人没有怪罪下来,心里也总有“羞愧难言”之感。而有的干部也大有要一般犯错误的群众登门“负荆”之状。我认为这同
中央“安定团结”的方针是背道而驰的。
这种看法,当时我曾跟许多同志、包括上级负责同志谈过,许多同志有同感。
一九七八年春天,我离开基层单位重
旧业,开始搞写作。起初,我并设想表现我上述的想法。这时,由于工作上的需要,我走了许多地方。我感到原来思考的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清查“打砸抢者”的扩大化倾向被
中央的有关文件制止住了。但是有些同志不能全面地、历史地看待人们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过分强调了犯错误同志的个人原因,个别干部甚至有一种“出出气”的想法。在有的文艺作品中,“暴徒”和“凶手”成了“红卫兵”、“造反派”的代名词,一个个不是面目狰狞,便是尖嘴猴腮。我以为,这样的描写是不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的。
文化大革命的实质不是“红卫兵”、“造反派”同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而是全
人民同林彪、“四人帮”的矛盾。“红卫兵”、“造反派”和领导干部,就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受害者,我们不能在干部和群众二者之间认定谁是受害者,谁是“凶手”。领导干部对于错误地触犯过自己的人不要总是耿耿于怀,在要求别人同情自己受害的时候,不要把另一些受害者骂个狗血淋头。要正确理解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事情,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这就是我写《重逢》要表达的主题。
我的这个想法是从自身的经历中深切地感觉到的。社会上的“造反派”,情况比较复杂,我也不太熟悉,对学校里的“红卫兵”我是了解的。
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我正在读大学。不管今后如何估价文化大革命,我们当时是怀着反修防修的崇高责任感和从红领巾起开始形成的对
中央、毛主席的崇敬、信赖和热爱投身到洪流之中去的。在一片“造反有理”声中,我们对运动中的一些过火作法和江青之流的作风也有过怀疑、不满和反感,但当时还坚信自己是在为
和
家的前途和命运而无私地战斗。我坚信对立面组织的观点是错误的,他们是“修正主义的工具”。我没参加过武斗,但为了“革命的根本利益”,我并不反对使用它。不错,“十六条”上规定“要文斗,不要武斗”。可是对武斗却从没有加以有效的制止。人们整天背诵着、唱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况且,叛徒江青的一句“文攻武卫”要比一百六十条还有效。那时,许多老革命家在江青看来就象一堆木偶,她让谁倒下,谁一定倒下,因为她是“无产阶级司令部”最可信赖的代表。
很遗憾,我们“造反”一阵之后,我们这一派被盖着红印的中央文件点名定为“保守派组织”,勒令解散。我们当然不服气。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左右局势的并不是什么派组织。中央派来的飞机撒着传单,中央派来的武装部队接管了一切要害部门,胜利的一派气势汹汹地打上门来,我们只好检查“受了蒙蔽”。现在,我们当年保过的领导干部又回到了领导岗位。假如论功行赏的话,我是不敢去领奖的,因为我当时为自己保错了对象而后悔过,我是想当“革命造反派”的。
大学里的红卫兵尚且幼稚若此,何况年仅十五六岁到二十左右岁的中学红卫兵呢?在我们的接触中,我感到他们比我们思想更单纯,革命更“坚定”,信仰更诚笃。文化大革命初期,那些剪辫子、割鞋底儿、破“四旧”、横扫“牛鬼蛇神”之类容易引起社会非议的事,我们不愿干,他们干起来就格外认真。有些机关干部起来“造反”,当他们想对本单位的“当权派”或“牛鬼蛇神”采取什么“革命行动”而又有所顾忌时,他们往往把天真的中学生勾引来,名曰“革命串联”,实则把红卫兵当棍子打人。武斗中他们也往往是打前阵的,而且大多忠勇得兼,真有一
“笑洒满腔青春血”的劲头。地位、权利、
籍、家室他们都没有,因此,除了生命他们不怕失去什么,而生命也是“毛主席给的”,为了保卫毛主席自然什么都舍得出。有一个地方,五个女中学生用五枝步枪,在对方重兵包围和攻击面前,在一座大楼里坚守三天三夜。她们大的十七岁,小的才十五岁。
这些天真的青少年结局如何呢?洒“青春血”的永远无声息地长眠了,受伤的尽力掩盖着不光彩的痕迹,有的在为自己的不学无术而烦恼,有的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悔恨,有的为自己的罪过而羞耻,也有的带着空虚的灵魂和发达的四肢游荡在街头,充当“垮掉的一代”的活动广告而受到鄙视和嘲笑。不管每个人的出路有何差异,我觉得这一批人既害过人也是受害最重的。
文化大革命中,领导干部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以无产阶级的远见卓识和宏韬大略同林彪。“四人帮”作针锋相对的殊死斗争的是少数。卖身投靠“四人帮”的马天
似的人也是少数。在我比较熟悉的从县到市、地级领导干部中,多数对林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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