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根本不是一部旨在提供有关各人文正题法则科学简史的著作,这些简史到都能找到。由于它应该提出这些科学当前的主要趋势,所以不得不先谈谈某些事前应该掌握的资料。在这些资料中,回顾一下人文正题法则科学先前的方向,即当前运动通过直接继承或者相反出于反作用所由之产生的过去的趋向,是有益
的。
问题是这样的。自有思想家和教学以来,人们总是对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某些问题争论不休。塔希佗所著的《日尔曼人的风俗》涉及文化人类学,而地理学家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提出某些有关人口学的问题。总的说来,人们对于人类的活动总是在思考,在论述,而每一哲学系都显示一些面貌,它们能使人分辨出本书将要探讨的各专门学科的粗坯或迹象。但是,连续的或
曲式的思考是一回事,建立一门真正的学科,列出问题,限定问题的范围,确定方法,改进方法是另一回事。更确切地说,论述是一回事,观察方法,尤其是检验方法则是另一回事。于是问题就在于分析有哪些因素使这些学科从前科学状态进到正题法则科学状态,或至少进到正题法则科学这一理想。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区分出如下五个因素。
a.第一个因素是比较研究的倾向。这种倾向远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普遍,那样自然。自发思想,甚至
于最初阶段的思考,它们的两个最自然的倾向是:一、认为自己
于世纪的中心,
于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中心;二、把自己的行为规则甚至习惯确立为普遍的规范。建立一门科学完全不应是从最初的中心论出发,然后以增添的方式把知识积累起来,而应是在增添之外还加以系统化。然而,客观系统化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对最初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本身进行非中心化。而这一非中心化,正是比较研究在通过扩大规范要求,直至把它们隶属于各种参考
系的同时所保证的。
这种比较研究的倾向在语言学史中尤为明显,语言学可说有二、三千年的历史,其间曾经历过多种系统化的尝试(请回忆一下,比如说,中世纪的语义学论文)。可是,对语言的思考从教学时起就不得不开始了。因此,人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更快或者更持续地把科学语言学建立起来?答案显然是:因为对语言本身的思考在初期还受着双重中心化的影响:心理中心化和规范中心化。前者只要不增加比较词汇就是如此;后者促使人们认为语言科学可以归结为语法,而语言本身的语法则是普通逻辑的或多或少的直接反映。
很可能古典人文科学(指古希腊文、拉丁文、古典文学——译者注)的讲授促使了非中心化的开始,这项非中心化是与语言的历史演变概念连结在一起的(见b)。所以,朗斯洛在《保鲁瓦雅语法》之外还研究“希腊词源”。《普通和推理的阿诺语法》这个书名就足以说明上述规范中心化的影响了。到了波普,他在《印欧语系比较语法》一书中采取了坚决的比较研究态度,这才真正开始了科学态度所必需的非中心化。这样,我们也就懂得了为什么这一非中心化竟如此姗姗来迟。
社会学的现象也极为相似。最初,对社会的思考同时受着古老传统遗传下来的,思想上的社会中心论和对社会学与政治学不加区分的规范考虑的制约(这并非说社会学在客观
方面的进步不可能产生政治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比较
研究的非中心化是相当困难的。因而卢梭在思考社会现象时,为了能在初级的、非文明的行为中找到依据(这对他那个时代的思想来说是个巨大的进步),便想象出一个“善良的野蛮人”作为一个先于任何社会的个人,但同时又赋予这个先人一切道德的、理
的、甚至法律推理的特
。而这些特
,社会学告诉我们都是社会生活的结果。这个善良的野蛮人甚至还是一个非中心化成份极少的想象的产物,因而同发明《社会契约论》的让·雅克·卢梭本人出奇地相似。这种现象在十九世纪中还有所发生。文化人类学的创建人之一梯罗尔,为了解释“原始文明”所特有的泛灵论,曾设想出一个“野蛮的哲学家”,他对梦、疾病和死亡进行思考,其推理方式同一个
于未开化的无知状态中、但却能像休谟那样正确推理的盎格鲁-撒克逊经验主义者极其相似。尽管如此,梯罗尔所实现的极其重大进步是他在努力积累事实,不仅仅是理念所发现的比较之维。
十九世纪现代社会学的创建者们正是沿着相对于直接社会经验的非中心化这一方向前进的。在此我们无须就他们的尝试的成功或影响发表意见,这些尝试为众多的追随者所继续。孔德三个阶段规律的意义就在于区分集表象的各个层次,以确定科学思想相对于其他智力态度的地位。马克思的思想
系是为确定意识形态与社会阶级的关系而做的一种巨大努力;杜克海姆的思想
系是为确定我们的集
表象相对于社会发生的初级阶段所
的位置等等。然而,在每一种情况下,非中心化主要在于不再从当作集
实在之源的个人思想出发,而是把个人看作社会化的产物。
心理学为了自成一门科学不得不进行的非中心化则属于另一种质,但也同样走向了比较研究法。在规范
考虑的影响下,哲学心理学曾经以作为心灵的直接表现的自我为中心,而那时似乎颇为充分的方法则是内省法。经过一条漫长的比较之路,其间有正常人与病人、成年人与儿童、以及人与动物之间的系统比较,最终在科学心理学中占了优势的普遍观点是:意识只有放进“行为”的整
中去才能被理解,于是就需要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关于这一点,下文还将谈到。
同样,把宏观经济学(还有下文将从博奕论观点加以探讨的微观经济学)的种种发展同以亚当·斯密所著《关于家财富的
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为标志,或者以另一种更为普遍的形式即卢梭的《论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出现的经济学初期进行比较,人们只能对以homo
oeconomicus(经济人)——即生活在某种限定的和非常特殊的社会环境中的个人形象——这种抽象法为出发点而进行的非中心化感到惊奇,因为无论在马克思的异化学说中,还是在凯恩斯或现代经济计量学的或然与统计分析中,都不可能不找到以比较研究作为非中心化的这一基本方针。
此外,有必要指出,这一促使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客观有所进步的非中心化往往取决于社会自身的演变。比如,社会阶级的问题(自十九世纪初,蒂埃里、米涅或吉佐就已开始看到了这个问题)只能在发生了众所周知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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