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门学术,它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以及“实是由于本所应有的秉赋”。这与任何所谓专门学术不同;那些专门学术没有一门普遍地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它们把实是切下一段来,研究这一段的质
;例如数学就在这样做。
现在因为我们是在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明白地,这些必须是禀于本的事物。若说那些搜索现存事物诸要素的人们也就在搜索基本原理,这些要素就必须是所以成其为实是的要素,而不是由以得其属
的要素。所以我们必须认清,第一原因也应当求之于实是之所以为实是。
一事物被称为“是”,含义甚多,但所有“正是”就关涉到一个中心点,一个确定的事物,这所谓“是”全不模糊。一切属于健康的事物,关涉到健康,其一说是保持健康,又一说是产生健康,又一说是健康的征象,又一是具有健康的潜能。一切属于医疗的事物,关涉到医学,一事物因具有医疗知识而被称为医学事物,另一个因天然适应于医疗,又一事物则因受到了医学方面的运用。我们当可检出其它相似的应用名词。这样,一事物在许多含义上统是关涉着一个原理〈起点〉;有些事物被称为“是”者,因为它们是本,有的因为是本
的演变,有的因为是完成本
的过程,或是本
的灭坏或阙失或是质,或是本
的制造或创生,或是与本
相关系的事物,又或是对这些事物的否定,以及对本
自身的否定。(为此故,我们即便说“非是”也得“是”一个“非是”)。于是,这既可以有一门学术专管一切有关健康的事物,同样其它事物也可以有其它各个专门学术。不但事物之属于一名称者其研究应归之一门学术,凡事物之涉及一
质者亦可归之一门;
质相通的事物名称当相通。那么这就明白了,研究事物之所以成为事物者也该是学术工作的一门。——学术总是在寻求事物所依据的基本,事物也凭这些基本
质题取它们的名词。所以既说这是本
之学,哲学家们就得去捉模本
的原理与原因。
每一级事物出于一类感觉,为之建立一门学术,例如语法这一门学术研究所有言语。因此,研究所有实是诸品种,在科属上论其所以为实是的原因与原理这任务,归之一门综核学术,而各个专门
学术的任务则分别研究实是的各个品种。
“实是”与“元一”,作为原理与原因倘〈假如〉本属相通,实际它们原也是相同而合一的事物,虽则并不用同一公式来说明(它们设定为不同公式,实际没有分别——而且这是可以互相加强其说明的);例如“一人”与“人”是同一物,“现存的〈正是〉人”与“人”也同,倍加其语为“一现存的人”与“一人”也没有什么分别,(因为所加于原事物的“一”,在生灭动变上均不影响原事物);相似地“现存的人”实际于“现存的人”并未增益任何事物;所以这是明白的,所加之“一”与“现存的人”相同,“元一”不异干“实是”;又,每一事物之本倘〈假如〉不是偶然而为一,相似地亦确由于本
而为是:若然如此,〈倘上所假定都是对的〉则有多少元一也就有多少实是。研究这些要义的,在科属上为同一门学术——举例而言,象讨论“相同”“相似”以及类此的观念者便是;而几乎所有的“对成”也可以溯源于此义;这些我们已在“对成选录”中研究过了,不再详言。
再者,有多少类别的本,哲学也就有多少分支,所以在这门学术中必然有第一义与其相从的各义。实是与元一迳归于诸科属;所以各门学术也归于相应的各科属。“哲学家”这字在习用上本类于“数学家”;数学分为若干部分,有主〈第一级数学〉有从〈次级数学〉,以及在数学范围内循序而进的其它级别。
现在,因为每一门学术的任务应须研究“对反”,而“众多”相反于“元一”,所以研究元一之“否定”与“阙失”,也属于同一门学术,我们对元一与其否定或阙失一同加以研究。
(我们或说某事物没有,或说于某类特殊事物中没有某事物;
前一说法是专指某一事物被否定,否定元一就指元一并不存在,至于阙失则只因其所阙失的部分而立论:)看到了这些事实,我们这一门学术的范围也就该包括上述的“对成”诸观念,“有别”与“不似”与“不等”以及从这些或从“众多与元一”衍生的其它各项。“对反”是这些观念之一;因为对反为差异的一类,差异为“有别”的一类。因为事物之称为一者,涵有许多命意,这些词项也将有许多命意,但所有这些词项,仍归一门学术来研究;——名词之分属于不同学术者不仅因为它有不同命意,而是因为它既命意非一而他的诸定义又不能归属于一个中心命意,所以才不能归属于一门学术。一切事物当以其基本含义为依据,例如我们称为一的事物,必然比照于基本之一,这个我们于“相同”、“有别”、及“对成”等也当如是;所以,在辩明了每一事物所述及的各个云谓以后,我们必须确定其中那一命意是基本的,而其它则如何与此基本命意相关联;譬如有些事物取名于其所持有,有些则取名于其所制造,有些又取名于其它途径,〈但所指则必须符合于事物的基本含义〉。
于是,这明显了,同一门学术应该阐明本,也应阐明列举的这些观念,(这也是我们在“辩难卷”中诸疑问之一),而哲学家的事业原也该能考察一切事物。如果这不是哲学家的事业,将有谁来研究这些问题:苏格拉底与坐着的苏格拉底是否同为一物?或者各事物是否各有一个对成?或者何谓对成,或者这有多少命意?以及类似的其它问题。这些观念不同于元一与实是之为数或线、或火之类的演变,而真是元一之为元一和实是之为实是的主要秉赋,因此这门学术就应该考察这些观念的要义和它们质
。研究这类问题不算离开哲学范围,只是对于本
缺乏正确观念的人,忘记了本
应该先于这些事物,这才是错了。数之所以为数具有特殊属
,如“奇与偶”,“可计量
”与“相等”,“超过与缺损”,这些或是直属于数,或具有相互关系。相似地,实
,不动
与动
,无重量
与有重量
,各具有特殊的属
。实是之各具有上列那些特殊质
者,哲学家也得研究其中所存的真理。
可以提起这一例示: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对于诡辩术,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辩证家则将一切事物囊括于他们的辩证法中,而“实是”也是他们所共有的一个论题;因而辩证法也包含了原属于哲学的这些主题。诡辩术和辩证法谈论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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